流程指引
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

为引导失信主体规范、便捷动理信用修复,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,根据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 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)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指引。

  • 第一步
  • 第二步
  • 第三步
  • 第四步
  • 第五步

查看行政处罚信息是否达到最短公示期

1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并点击“搜索”,找到主体。

2找到“行政管理”,点击下方的“行政处罚”分类,可以看到该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。

3查看行政处罚信息右上角的“在线申请修复”按钮。

按钮为灰色,则表示未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。
按钮为红色,则表示已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,具备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条件。

网站信用修复流程

信用修复流程

一、办理依据:

信用修复政策执行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)。

二、申办材料:

(一) 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》或者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》

(二) 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《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》或者其他准予信用修复的证明材料等;其他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出具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》,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、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;

(三) 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》

三、办理时限:

(一)现场提交申办材料并符合要求的,工作人员现场受理,七个工作日内修复完成。

(二)查询时如遇特殊情况,请与经办人电话联系。

四、收费标准:

暂不收费

五、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:

招远市温泉路111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信用修复窗口

18396672229

六、相关附件下载:

序号 材料名称 描述 操作
材料一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— —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.docx
材料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仅限法定代表人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.docx
材料三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 — —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.docx
材料四 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仅限申请修复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使用 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.docx
材料五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— —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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