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高质量发展,招远市夏甸镇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,致力于构建一个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旨在更有效地规范市场秩序,激发市场活力,优化营商环境,并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。

一是将信用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手段。依据部门的权责清单,夏甸镇梳理可以应用信用承诺实施容缺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,并制定了格式规范的容缺受理信用承诺书,向社会公开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,对于信用状况良好但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,只要他们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缺失材料,就应当实行容缺受理,以加快办理进度。

二是利用信用查询服务专区,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。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市场准入、资质审核、申请财政资金项目等事项中,夏甸镇查询并使用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,或由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,对失信企业实施限制措施。

三是督促失信市场主体按期整改。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失信市场主体,将按照“谁认定、谁约谈”的原则,由认定部门依法依规启动提示约谈或警示约谈程序,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履行相关义务、消除不良影响。约谈记录将记入失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,并统一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。